1圖示方法編輯
假想用一個或多個垂直于外墻軸線的鉛垂剖切面,將房屋剖開,所得的投影圖,稱為建筑剖面圖,簡稱剖面圖。剖面圖用以表示房屋內部的結構或構造形式、分層情況和各部位的聯系、材料及其高度等,是與平、立面圖相互配合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圖樣之一。
剖面圖的數量是根據房屋的具體情況和施工實際需要而決定的。剖切面一般橫向,即平行于側面,必要時也可縱向,即平行于正面。其位置應選擇在能反映出房屋內部構造比較復雜與典型的部位,并應通過門窗洞的位置。若為多層房屋,應選擇在樓梯間或層高不同、層數不同的部位。剖面圖的圖名應與平面圖上所標注剖切符號的編號一致,如1-1剖面圖、2-2剖面圖等。
剖面圖中的斷面,其材料圖例與粉刷面層和樓、地面面層線的表示原則及方法,與平面圖的處理相同。
2圖示內容編輯
1.表示墻、柱及其定位軸線。
2.表示室內底層地面、地坑、地溝、各層樓面、頂棚,屋頂(包括檐口、女兒墻,隔熱層或保溫層、天窗、煙囪、水池等)、門、窗、樓梯、陽臺、雨篷、留洞、墻裙、踢腳扳、防潮層、室外地面、散水、排水溝及其它裝修等剖切到或能見到的內容。
3.標出各部位完成面的標高和高度方向尺寸。
(1) 標高內容。室內外地面、各層樓面與樓梯平臺、檐口或女兒墻頂面、高出屋面的水池頂面、煙囪頂面、樓梯間頂面、電梯間頂面等處的標高。
(2) 高度尺寸內容。
外部尺寸:門、窗洞口(包括洞口上部和窗臺)高度,層間高度及總高度(室外地面至檐口或女兒墻頂)。有時,后兩部分尺寸可不標注。
內部尺寸:地坑深度和隔斷、擱板、平臺、墻裙及室內門、窗等的高度。
注寫標高及尺寸時,注意與立面圖和平面圖相一致。
4.表示樓、地面各層構造。—般可用引出線說明。引出線指向所說明的部位,并按其構造的層次順序,逐層加以文字說明(如圖3.2.15中的樓層和屋頂的構造說明)。若另畫有詳圖,或已有“構造說明一覽表”時,在剖面圖中可用索引符號引出說明(如果是后者,習慣上這時可不作任何標注)。
5.表示需畫詳圖之處的索引符號。
3圖示實例編輯
4識讀編輯
1.了解剖切位置、投影方向和繪圖比例
2.了解墻體的剖切情況
3.了解地、樓、屋面的構造
4.了解樓梯的形式和構造